她在三亚游玩吃下“美人蚌”……判刑+罚款!
虽说“民以食为天”
但有些东西
不是想吃就能吃的
一位来自厦门的张里女士
入住三亚某酒店时
因食用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砗磲而被判刑
为她捕捞海螺和砗磲的酒店救生员苏全
也一并归案
2019年6月中旬的一天,张里正在酒店海边的沙滩躺椅上晒太阳。恰在此时,酒店救生员苏全从海边礁石上捞到一个砗磲,张里见到砗磲后十分好奇,就让苏全送给了她。之后,张里把砗磲拿到躺椅旁边的木质平台上,用手触碰并用手机进行了拍摄。路过的酒店客人张某、陈某看到后对张里说这个贝壳是砗磲,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你不能带走”。张里不同意,双方发生了争执。张某趁其不注意,将砗磲拿走放生到海里。
过了一周左右
张里在沙滩遇到苏全
便让苏全帮其捡一些漂亮的贝壳
苏全捕捞了一个砗磲和十几个猫眼螺
并把这些装到一个蓝色小桶里
送给了张里
后来张里将这些都交给酒店厨师李某
请其加工
李某将这些东西煮熟后
用餐盘盛好端到餐厅给张里
张里食用后将砗磲的贝壳
和猫眼螺的口盖带离酒店
有生以来,第一次食用了砗磲和猫眼螺肉的张里兴奋不已,满脑子想的是如何写出几段博文与网友们分享自己食用砗磲及猫眼螺带来的幸福感。
几天后
张里用其网名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三篇博文
并附上了视频
令张里没想到的是
三篇博文发出后
网友们的谴责扑面而来……
张里发出的三篇博文及食用砗磲的视频在遭受网友们谴责的同时,也引起了三亚警方的注意。三亚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并制订了缜密的侦查方案。
此时的张里,焦虑不已,坐立不安。她反复思忖,与其坐等被抓不如投案自首。2020年7月14日,张里来到公安机关投案。
然而,张里向办案民警交代说,是酒店的救生员苏全捡到一个美人蚌送给了她,她好奇拍了视频,后被他人拿走放回了大海;一周后苏全帮她捡了些猫眼螺,她让酒店厨师煮熟后吃了。
“既然是来投案的,可你既没有说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又没有交代事实,你说的这些不能说明你是来投案自首的。”面对办案民警的质疑,张里说她在百度上查了后得知美人蚌学名叫砗磲。7月16日,三亚警方传唤了苏全,面对民警的讯问,苏全交代了作案全过程。
接着,办案民警又向相关证人调查并固定相关证据。案件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三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亚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和证据,并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苏全对自己所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张里始终没有正面交代其全部犯罪事实,始终不承认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砗磲的犯罪事实。
办案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
为此,办案检察官通过海南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对张里博文视频中的砗磲进行鉴定。结果证实,博文视频中的砗磲为鳞砗磲,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2021年1月4日,三亚市检察院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苏全、张里提起公诉。1月25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公诉人当庭出示证人证言、海南省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张里博文里砗磲的视频,苏全、张里的供述和辩解等相关证据。3月30日,三亚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苏全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一审判决后,张里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4月29日,海南省高级法院审理此案时,张里及其辩护人分别进行了陈述、辩护。二审法院经综合评判,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张里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最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买卖TA们,违法!
最近
广西壮族自治区
崇左市凭祥市友谊关海关
查获了992个螺形勺子、螺形工艺品
经鉴定
这些工艺品竟然都是由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光蝾螺
和濒危野生动物砗磲
加工制成的
海关提醒: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未获得国家濒危物种管理部门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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